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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资金用于吃喝 跑到企业去索贿

发表单位:高明区纪委发表时间:2016-08-26

  他是一名科技局局长,却经常在上班时间与情人到五星级酒店开房,开房的费用全部用公款报销;他利用手中的职权,非法套取、违规申报科研资金达230万余元,用于吃喝招待、与上级拉拢关系,每月消费近万元;他还时常带着发票到一些受到其“恩惠”的企业索贿,企业迫于其是局长而乖乖送钱。最终,一个网帖让他东窗事发。

  《法制日报》记者独家获悉,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对丹徒区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魏志康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魏志康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魏志康提出上诉。8月4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悉,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魏志康利用担任镇江市丹徒区科技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套取、违规申报国家财政专项科研资金230万余元,其中26万余元用于吃喝招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5万元,非法占有公款5.4369万元。

  局长上班期间与情人开房

  34次开房费用由单位报销

  2015年年初,一个反映镇江市丹徒区科技局局长魏志康与女性开房、乱搞男女关系的帖子出现在该市知名论坛上,引发舆论关注。随即,镇江市丹徒区纪委介入调查,丹徒区检察院也介入线索初查。

  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魏志康却表现得极度委屈、气愤,表示自己清清白白,经得起考验,网帖的内容都是谣言、中伤。

  然而,侦查人员发现,在丹徒区科技局的账上有大量五星级酒店的“餐饮”发票,而这些“餐饮”发票在酒店系统内显示的科目却是开房,而且开房人是另一位女性李某。面对这些发现,刚刚还义正言辞、委屈满腹的魏志康面部表情突然僵硬、沉默了。

  2015年3月20日,魏志康被丹徒区纪委“双规”。同年4月3日,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对魏志康立案侦查。

  经查,2012年魏志康与某单位科员李某在饭局上认识后,两人便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魏志康与情人李某频繁出入镇江本地各种五星级高档酒店开房。调取的酒店开房记录显示,开房的时间短则1至2个小时,长则6至7个小时。

  根据侦查人员调取的开房登记信息、发票及记账凭证,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魏志康与李某开房次数达34次,他们甚至在正常工作时间也去开房。

  为掩人耳目,魏志康让酒店将住宿消费的费用全部开成餐饮发票,并在丹徒区科技局账上报销2万余元。

  申报套取科研资金230万

  用于吃喝招待月消费万元

  灯红酒绿的生活自然需要金钱的支撑,无奈单位报销有额度限制。为了拥有满足自己欲望所需要的开支,魏志康开始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打起了科技支撑资金的主意。

  科技支撑资金是国家科技部为了鼓励扶持企业创新,推进科技成果的引进与转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产品,加快转型升级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分为省级项目资金、市级项目资金、区级项目资金。

  区级项目资金申报成功与否,身为丹徒区科技局“一把手”的魏志康自然有很大的决定权。

  按规定,区级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定程序分五个步骤:第一步,科技局发布区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申报条件和程序;第二步,企业将申报材料上交科技局有关业务科室;第三步,从市科技局技术评审专家库中挑选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第四步,科技局组织科技局和审计局的相关领导进行综合评审;第五步,科技局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最终确定本年度区级科技项目企业。

  事实上,有些项目专家评审未通过,但是综合评审却通过了,有时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都过了,也未必被确定为区级科技项目,最终要以科技局党组会的决议为准。

  2012年4月,刚刚走马上任科技局局长的魏志康,利用确定本区区级科技项目及科技项目经费额度的职权,在区级科技支撑项目的申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私下与13家项目企业负责人事先商定,提高科技项目资金申报额度,等申报资金都能拨款到位,企业会将高出的部分或是将科技局消费的发票在企业内部报销、直接给现金或是将购物卡交给魏志康。

  2013年3月,丹徒区上党镇某茶叶合作社申报了一个科技项目,同年10月,魏志康对其负责人说,科技局计划给该项目10.5万元的科技经费,但他让茶叶合作社负责人向财政申请15万元,等财政拨款到位后,让茶叶合作社负责人将多报的4.5万元交给其用于解决科技局的烟酒、餐饮等问题。

  2014年3月,该茶叶合作社用同样的方法,将财政下拨的15万元科技项目经费中多报的7万元交给魏志康。

  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魏志康通过以上虚增科技项目经费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财政资金65万元,放在自己办公室的保险箱内,由自己保管,也不需要记账,随意使用,多用于吃喝招待、茶叶烟酒、购买购物卡、接近上级的关系等局里的一些非正常开支。

  此外,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魏志康还利用确定区级科技项目的职权,3次以丹徒区科技局为申报单位,违规申报7个科技项目,共获得国家财政科技资金拨款165万元,并违反相关规定,将其中26.8万余元科技项目经费用于吃喝招待费用,每个月挥霍近1万元。

  拿着发票到企业去索贿

  企业不敢怠慢大多给钱

  既然能决定企业科技项目申报成功与否及额度多少,大量的企业老板自然趋之若鹜,想尽办法接近魏志康。

  于是,就出了很多没有什么技术创新的企业获得科技支撑资金,而真正有技术创新的企业却求之无门的局面。

  获得科技支撑资金的企业老板,自然也要对魏志康表示感谢。但是,如果企业老板不主动行贿,魏志康竟会去企业“看看”。

  刘某的企业2012年曾获得过6万元的科技经费,2013年春节前,魏志康来到其厂里声称科技局经费比较紧张,买的一些烟酒无处报销,想让其帮忙解决,并拿出了近2万元的发票。

  刘某当即表示,不需要发票,随即从上衣口袋里拿出2万元现金交给魏志康。“他是局长,既然他开口了,我肯定不好驳他的面子,至于他怎么用,我就不管了。”

  同样的套路,2014年12月,魏志康也来到王某家里声称,有些吃饭和烟酒的费用在单位账上不好报销,想让王某帮忙承担一下,并拿出大概1万多元的发票。

  王某立即给了魏志康1.5万元。“给他钱,是因为他是科技局局长,感谢他在我单位科技项目申报上的照顾,以后如果还有合适的项目申报,希望他多关照。”

  在担任局长两年多时间,魏志康先后15次收受企业老板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合计价值人民币8.5万元。魏志康与行贿者都心知肚明,行贿的目的均是为了感谢他在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时给予的帮助,并且希望以后能继续关照。(记者:马超 通讯员:曹建路 王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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