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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采取“三项措施”监督村务公开

发表单位:高明区纪委发表时间:2017-12-27

  为提升群众参与村务监督积极性,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荷城街道纪工委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村务公开监督工作。

  一是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荷城街道纪工委联合民政局、农林渔业局、28个村(居)委会等组成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街道部分村(居)的财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排与监督。将每月(或季度)经济(联)社、村(居)民小组财务支出、村级债权债务、土地征用及补偿金使用与管理、上年度村组干部工资报酬实绩以及筹资预算和资金使用情况等8项内容,由第三方财务人员整理好资料后,经街道财会服务中心确认后一式两份交予村(居)委会,其中一份直接张贴上墙,另一份由各村(居)委会留存,供群众查阅。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促进管理规范。为确保财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荷城街道村组干部全年工作目标,与村组干部报酬挂钩。同时,荷城纪工委督促相关人员定期对村级财务公开开展检查和评议,及时总结经验,排查不足,有效地保障了村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处理违规行为。今年以来,街道纪工委联合街道农林渔业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重点联合处置侵害农村集体利益的行为。责令唐美经济社原社长退还占用的2014年村民购买医保款81354元;处理了三洲孔堂七队原社长侵占集体租金收入问题,追回集体资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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