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消除安全隐患
规范辖区网吧经营秩序
严厉整治网吧违规经营行为
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2023年9月1日
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
打击处理两起网吧吸烟不予制止案件
库伦镇派出所民警在第九次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中
发现库伦镇两家网吧内
有上网网民吸烟行为
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
并提取网吧场所内视频监控
将网吧法人时某某和风某
传唤至库伦镇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调查
时某某及风某发现网吧场所内有人吸烟
但未进行制止吸烟人员的吸烟行为
时某某、风某对未制止网吧吸烟行为
供认不讳
目前
民警依法对时某某与风某经营的网吧
进行警告并分别处罚款壹仟伍佰元
安全重于泰山
警方提醒
网吧等场所从业人员
一定要
依法依规经营
强化安全意识
加大监管力度
消除风险隐患
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营造安全、清朗、健康的上网环境
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原标题:《别不当回事!!!两家网吧因这事被警方处罚3000元》